Page 272 - 第30屆大墩美展專輯-電子書
P. 272
270 271
簡章
玖、作品安全及保險: 拾壹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,並隨時公告於
一、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,惟因作品材質脆弱、結構裝置 臺中市大墩美展官方網站首頁/最新消息項下;相關洽詢事項,請
不良、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因,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,或 電洽04-22289111轉25217黃小姐。
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壞者,不負賠償之責。
二、 保險:期限自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,由主辦單位辦理藝術
品綜合保險事宜。
(一)複審評審前,每件作品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
(最高賠償金額)。
(二)複審評審後,前三名每件作品保額新臺幣十萬元整、優選及入
選作品每件保額新臺幣五萬元整;未入選者以每件作品新臺幣
二萬元整投保。有關出險責任,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,作品出
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,保額不足者請自行投保。
壹拾、授權及其他事項:
一、 凡送件參賽者,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。
二、 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、展出作品資料及圖像有進行
教學、研究、展覽、攝影、出版、宣傳、製作成果光碟、文宣推
廣品及網頁製作等任何形式之使用,不受時間、地域、次數及方
式之限制,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三、 倘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說明引用他人文字,或於創作中引用相關
圖像、音樂、影像等,請自行於送件前取得相關著作同意授權書
面資料,若事後涉及相關法律爭議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四、作品同時參加本競賽及其他競賽,並均獲獎者,視同重複參賽,
予以取消得獎資格。
五、入選以上作品,日後倘被查覺參賽資格不符者,主辦單位將取消
其獲獎資格、收回獎勵(獎金、獎座、獎牌、獎狀等),該作者
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