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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2023 Sep. 05

重要公告-請於112年10月13日(五)下班前填寫退件表單,並繳交獎金撥付資料

各位臺中市第28屆大墩美展得獎者您好,請注意以下重要期程與需繳交資料:

【得獎作品退件】

不另行電話確認退件地址,故請務必填寫表單,確保退件資訊、地址等正確,以加速退件作業流程。

  • 步驟2:請依表單登錄退件方式取回作品:
  1. 親自領回作品:請參賽者攜帶作品存根及領回作品簽收單於11月3日(五)-11月4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後方倉庫領回作品(進入汽車停車場後左轉到底,10分鐘內免停車費)。
  2. 代領作品:請代領者攜帶作品存根或退件公文於11月3日(五)-11月4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後方倉庫領回作品(進入汽車停車場後左轉到底,10分鐘內免停車費)。
  3. 由文化局代寄作品:11月底至12月初配合本局委託廠商寄送時間領回作品,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,價目表及相關規定請點擊此下載,運送前廠商先會電話聯繫約送件時間。
  • 相關說明:
  1. 作品投保期間為收件至退件截止日(11月4日),故作品運送過程遭致損失不在理賠範圍內,建議參賽者盡量自行領回作品。
  2. 未於11月3日(五)-11月4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者一律由本局寄回,並由參賽者支付費用,不得異議。
  3. 若作品組裝較為複雜或重量及體積龐大,需親自卸展者,請於11月2日(四)9:00-16:00至展場卸展。

 

【獎金撥付】

  • 請於112年10月13日(五)下班前填妥獎金收據(務必親筆簽名)及匯款同意書各1份,掛號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(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)視覺藝術科黃甯小姐收,寄件請務必註明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,以免市府無法順利分配信件。
  • 請注意匯款帳戶戶名必須與得獎者姓名一致;並務必於期限內寄送上開資料,以利資料收齊後本局預計於頒獎典禮後辦理核銷與撥款作業,得獎者者預計將於10月底至11月初收到款項。
  •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、第二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、第三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、優選獎金新臺幣1萬5,000元整。
  • 收據及匯款同意書請點擊此下載。

 

【得獎作品展覽、頒獎典禮】

  • 展覽時間:112年10月14日(六)-11月1日(三)
  • 展覽地點: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大墩藝廊(一)-(三)及(五)-(七)(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)
  • 作品退件時間:112年11月3日(五)-11月4日(六)
  • 頒獎典禮時間:112年10月14日(六),預計於9月底寄送邀請卡。

 

 

如有問題請洽詢04-22289111#25217或電子郵件NING1228@taichung.gov.tw 黃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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