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最新消息

2021 Oct. 30

提醒各位得獎者專輯領取與作品退件事宜

臺中市第26屆大墩美展頒獎典禮已於今日(10月30日)順利結束,感謝所有與會貴賓的參與~

以下提醒各位得獎者注意事項:

 

【得獎作品展覽】

  • 展覽時間:110年10月30日(六)-11月17日(三)
  • 展覽地點: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大墩藝廊(一)-(三)及(五)-(七)(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)
  • 作品退件時間:110年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

 

 

【未出席頒獎典禮得獎者,可憑專輯兌換券至展覽領取專輯】

  1. 請於展覽期間至大墩藝廊(一)與展場人員憑證領取專輯。
  2. 專輯兌換卷均與頒獎典禮邀請卡一併寄出,請務必攜帶專輯兌換券,一券兌換一冊專輯,憑證方可領取專輯。

 

 

【再次提醒!得獎作品退件!已填寫者免再填】

 

步驟1:請於110年11月14日(日)前填妥退件google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48H1hq5WdtLyftLa9

  • 不另行電話確認退件地址,故請務必填寫表單,確保退件資訊、地址等正確,以加速退件作業流程。

 

步驟2:請依表單登錄退件方式取回作品:

  1. 親自領回作品:請參賽者攜帶作品存根及領回作品簽收單於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。
  2. 代領作品:請代領者攜帶作品存根及領回作品簽收單於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。
  3. 由文化局代寄作品:11月底配合本局委託廠商寄送時間領回作品,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
 

 

  • 相關說明:
  1. 作品投保期間為收件至退件截止日(11月20日),故作品運送過程遭致損失不在理賠範圍內,建議參賽者盡量自行領回作品。
  2. 未於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者一律由本局寄回,並由參賽者支付費用,不得異議。
  3. 領回作品簽收單請至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U6J2IUHlqNZpG4fhr5pzCrRiuTfaD53L?usp=sharing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