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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2025
Aug.
20
重要公告-請得獎者11/3前填寫退件表單,並請優選以上得獎者10/17前郵寄獎金撥付資料
各位臺中市第30屆大墩美展得獎者您好,請注意以下重要期程與需繳交資料:
【得獎作品退件】
- 步驟1:請於114年11月3日(一)前填妥退件google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YQNX7FGgNk1V7LJf8 (數位藝術自行卸展,免填表單)
不另行電話確認退件地址,故請務必填寫表單,確保退件資訊、地址等正確,以加速退件作業流程。 - 步驟2:請依表單登錄退件方式取回作品:
- 親自領回作品:請參賽者攜帶作品存根或退件公文於11月7日(五)-11月8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後方倉庫領回作品(進入汽車停車場後左轉到底,10分鐘內免停車費)。
- 代領作品:請代領者攜帶作品存根或退件公文於11月7日(五)-11月8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後方倉庫領回作品(進入汽車停車場後左轉到底,10分鐘內免停車費)。
- 由文化局代寄作品:11月中至12月初配合本局委託廠商寄送時間領回作品,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,價目表及相關規定請點擊此下載,運送前廠商先會電話聯繫約送件時間。
- 相關說明:
- 作品投保期間為收件至退件截止日(11月8日),且作品運送過程遭致損失不在理賠範圍內,建議參賽者盡量自行領回作品。
- 未於11月7日(五)-11月8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者一律由本局寄回,並由參賽者支付費用,不得異議。
- 若數位藝術類參賽者、或作品組裝較為複雜、重量及體積龐大,需親自卸展者,請配合於11月6日(四)9:00-16:00至展場卸展並帶回作品,若其他作品想親自至展場卸展,請聯繫告知04-22289111#25217黃小姐。
【獎金撥付】
- 請於114年10月17日(五)下班前填妥獎金收據(務必親筆簽名)及匯款同意書各1份,掛號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(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)視覺藝術科黃甯小姐收,寄件請務必註明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,以免市府無法順利分配信件。
- 請注意匯款帳戶戶名必須與得獎者姓名一致。
- 本局預計於頒獎典禮後統一辦理核銷與撥款作業,得獎者者預計將於10月底收到款項。
-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8萬元整、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、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、優選獎金新臺幣1萬5,000元整。
- 收據及匯款同意書請點擊此下載。
【得獎作品展覽、頒獎典禮】
- 展覽時間:114年10月18日(六)-11月5日(三)
- 展覽地點: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大墩藝廊(一)-(六)(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),周一休館
- 作品退件時間:114年11月7日(五)-11月8日(六)
- 頒獎典禮時間:114年10月18日(六)下午,將另寄紙本邀請卡邀請得獎者與會。
如有展覽、獎金及退件問題請洽詢 04-22289111#25217 或 電子郵件 NING1228@taichung.gov.tw 黃小姐
如有頒獎典禮問題請洽詢04-22289111#25218楊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