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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2021 Sep. 16

重要公告-請配合繳交獎金撥付與作品退件相關資料

各位臺中市第26屆大墩美展得獎者您好,請注意以下重要期程與需繳交資料:

 

【獎金撥付】

  • 請於110年10月15日(五)前填妥獎金收據(務必親筆簽名)及匯款同意書各1份,掛號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(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)視覺藝術科黃甯小姐收,寄件請務必註明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,以免市府無法順利分配信件。
  • 請注意匯款帳戶戶名必須與得獎者姓名一致;並務必盡早寄送上開資料,以利資料收齊後本局批次撥付獎金。
  •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、第二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、第三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、優選獎金新臺幣1萬5,000元整。
  • 作品同時參加其他競賽獲獎者視同重複參賽,予以取消資格,若有相關情事請主動告知,日後倘被查覺參賽資格不符者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、收回獎勵(獎金、獎座、獎牌、獎狀等),該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  • 收據及匯款同意書請至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U6J2IUHlqNZpG4fhr5pzCrRiuTfaD53L?usp=sharing下載。

 

【得獎作品展覽】

  • 展覽時間:110年10月30日(六)-11月17日(三)
  • 展覽地點: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大墩藝廊(一)-(三)及(五)-(七)(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)
  • 作品退件時間:110年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

 

【得獎作品退件】

不另行電話確認退件地址,故請務必填寫表單,確保退件資訊、地址等正確,以加速退件作業流程。

  • 步驟2:請依表單登錄退件方式取回作品:
  1. 親自領回作品:請參賽者攜帶作品存根及領回作品簽收單於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。
  2. 代領作品:請代領者攜帶作品存根及領回作品簽收單於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。
  3. 由文化局代寄作品:11月底配合本局委託廠商寄送時間領回作品,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
 

  • 相關說明:
  1. 作品投保期間為收件至退件截止日(11月20日),故作品運送過程遭致損失不在理賠範圍內,建議參賽者盡量自行領回作品。
  2. 未於11月19日(五)-11月20日(六)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領回作品者一律由本局寄回,並由參賽者支付費用,不得異議。
  3. 領回作品簽收單請至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U6J2IUHlqNZpG4fhr5pzCrRiuTfaD53L?usp=sharing下載。

 

 

如有問題請洽詢04-22289111#25217或電子郵件NING1228@taichung.gov.tw 黃小姐